信息劳务系统管理软件价格
用友致远劳务系统-协同办公系统_资讯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稳步发展,进入WTO的实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如何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降低重复劳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标准、也成为众多单位领导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采用全新的信息处理手段,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信息劳务系统和管理运作流程,消除信息孤岛,建立协同工作的信息管理体制。 综上所述,在全新的知识经济时代,管理者需要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对单位内部办公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于是,互联网办公自动化劳务系统(Office Automation)概念应运而生。
劳务分包如何避免工资纠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从事建立工程劳务分包的必需是具有法定劳务分包资质的法人企业,个人不得从事建立工程的劳务分包工作。但鉴于目前建立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的实践状况,建立工程劳务根本上还是以包工头率领的民工队伍为主体,施工总承包方依然习气与包工头打交道,实行的依然是粗放式的管理办法。而正是基于此种劳务分包形式,常常会形成宏大的工程风险。东莞劳务分包公司倡议各施工企业采取以下方式管理劳务分包队伍,尽量降低工程风险:1、与包工头或其挂靠的公司签署书面的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细致商定劳务分包的范围、价钱、工作完成时间、工作质量、违约义务等;2、请求包工头向发包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其数额应当不少于包工头每月应发的农民工工资总额;3、包工头应当在进场施工之前,将其拟延聘民工人员名单交至发包人处备案,该名单信息包括民工姓名、工种、身份证号及复印件;发包人依据包工头提交的名单向每个民工发放工作证,民工凭此工作证进入工地现场展开施工工作;4、包工头应每月将其每个民工完成的工作量及工资数额制表签字后报监理方、发包人确认,监理方、发包人确认后,即拨付工程款。其中,民工工资由发包人或建立单位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由民工个人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剩余款项再支付给包工头;5、若有民工已完成其工作,中途需分开。则发包人应与包工头就其分开的民工办理工资结算手续,并将其工作证收回,从工资名单中除名,以避免包工头冒领工资。上述对策的提出仅是针对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并非供认此一劳务分包形式的合法性。建立施工单位如在条件答应的状况下,仍应该延聘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使其分包行为具有合法性。
企业协作通过什么劳务系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